中国民主党政治纲领
2002年1月1日修订
一、实行土地私有化,耕地归农民私有。
二、取消户口,全体公民在全国范围内迁徙自由和定居自由。
三、精简政府机构,实行中央、省、县三级政府体制。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防与外交,各省实行地方高度自治,乡镇以下实行公民自治。
四、包括农民、工人在内的全体公民将平等享受医疗、失业和养老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
五、全体公民在接受教育、选择职业和个人发展方面机会均等。
六、实行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结社集会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政治信仰自由。
七、实行分权制衡的宪政民主制度,各级政府和立法机构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
八、政府行政中立,立法和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
九、实行资本私有、市场经济、自由竞争。
十、宪法和法律至上。公民人权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十一、 依靠民主制度监督和制约政府腐败行为。
十二、农民、工人有权建立独立农会和独立工会保障其权益,其它阶层有权组织独立协会保障其权益。
十三、在结束专制制度过程中,追求与中共内部改革派双赢的目标。
十四、将中国建设成富裕、公平、自由、民主和法制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