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没有入党之前有看过关于李智的事情。他是被中国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罪判刑8年并剥夺政治权4年。
中国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李智分别在2001年11月9号,2003年1月15号,2003年6月1号利用互联网向境外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提出申请,要求加入该党并赞同该党的主张并愿为之服务,表明要推翻现行的国家政权。说李智还通过互联网与绵阳市一中学的应某某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党。李智还在国际互联网主页空间多次发表和粘贴反对文章,表明要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宣称要联合所有反对共产党专政的同胞,为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储蓄力量,等候时机,宣扬中国民主党党员打入中国政府内部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选出自己的市长,从而夺取现行国家政权,实行和平演变的主张。这样李智就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这么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中国宪法在李智身上却起不了任何作用,说明中国的宪法空有无用,起不了对中国百姓保护的任何作用。
我在中国生活了22年而对“六四”这么大的事情,我却一无所知,在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制下,中国百姓、媒体、政府连提都不能提,连上网查有关“六四”的任何资料都查不到,说明中国政府对“六四”的全面封锁。目的就是让现在的年轻人了解不到“六四”,更不知道“六四”。
我们为参加“六四”而为中国民主和自由、公平和正义,反对专制和腐败,做出牺牲的前辈们感到震撼和心痛,想不到中国为了拥揽政权会这般残忍的杀害自己同胞,这是我之前所意想不到的。我们会为牺牲的前辈们默哀,愿他们可以安息,他们不会白白牺牲,现在还有我们为共同的梦想正在努力,为了中国的民主事业,结束一党专制,尊重中国宪法和法律,尊重人权、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我相信只要我们执着和努力, 团结和坚定,冲破一切困难和险阻,中国终将成为富裕、公平、自由、民主和法制的国家,中国终将成为真正的宪政民主国家。
6/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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