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乐平市不少司机反映,该市交警部门新推出了罚款包季、包年制。车主只要事先缴纳1900元可保一个季度不罚款,缴纳8000元可保证一年不罚款。据乐平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介绍,他们给交通罚款包季包年的目的是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套餐”本是营销策略,目的是鼓励多消费。罚款也搞起“套餐制”,是不是意味着“一次性预付”后,就可以随意享受“违章优惠”?若罚款是对违章的威慑,这样的“优惠政策”则可谓是“买断违章权”,不仅起不到教育警示七作用,而且是对违章的纵容。
罚款真正的目的应是维护秩序、预防违章、减少事故。这种“为了罚款而罚款”的套餐,是目的与手段的倒置,不仅偏离为民服务的轨道,而且容易走上借机敛财的邪道。本质上与一些地方“罚款任务”、“钓鱼执法”没有两样。
交警部门手里的执法权原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若问乐平交警执法权值多少钱,答案是每车每季1900元,每年8000元,如此罚款套餐制,是赤裸裸地贩卖执法权,赤裸裸的“权力变现”。交警与车主原本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但若问乐平交警与车主是什么关系,答案是“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交了“保护费”可保平安。
车主遵章守法是本分,任何人都没有违法的权利,但在乐平,车主却可以花钱买违章权利__那笔钱交得岂不冤枉?
如此简单的道理,交警部门不会不明白。唯一符合逻辑的解释是,他们搞罚款套餐,意不在减少违章,不在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他们的目的就是搞执法创收,发展执法经济,为了部门小金库的丰盈,为了让个人腰包鼓起来,他们不惜以鼓励司机违章、破坏交通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代价。
可能有些车主不信邪:我既不包季也不包年,同时我也不违章,交警部门奈我若何?这种想法很傻很天真,有些交警部门抓违章办法多的是,布陷阱的手段高明得很,比如一条看上去平整宽阔的马路,每20米设定一种限速,60公里、30公里、60公里、30公里,技术再高超的车主也难免违章。
交通执法部门的“偷懒”不仅破坏既有的规章制度,更有可能增加道路安全隐患。缴纳“年费”之后,拿到“免罚令牌”的司机们难免有恃无恐,闯红灯、随意并线、酒后驾驶、超速等违章行为可能会成倍增加,从而使交通罚款的初衷和作用大打折扣。所以,如果执法部门的“懒政”催生出更多的“马路杀手”,显然更加得不偿失。
5/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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