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以农民为主要劳动力的社会体制,决定了人民需要很多的劳动力。而毛泽东的一句:“人多力量大”更是鼓励了人们,生育更多的子女。而到20世纪70年代,1982开始中国政府打着减轻人口,减少家庭负担,提高妇女地位,提高下一代文化素质,推进国家进步的旗号,强制实行了计划生育。在各个省,市,乡镇,计划生育办的人像追债一样,到你家里逼着你交出人来。
于是,有工作的,工作没了;没有工作的,就逼你交出孕妇;交不出孕妇的,就抓你的嫡亲;嫡亲也躲起来的,就拆你的房子。有的被强行上环,有的被强行结扎,有的被不人道的催产。他们谋杀了多少无辜的生命,他们付过责任吗?
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造就了人民传统的思想观念,养儿防老,重男轻女。以至到现在如果谁家先生了男孩就值得骄傲。哪家还没生男孩的,一定想着办法再生。尽管他们付出一定的代价。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为了多生孩子,终日躲藏,可谓身心疲惫。
虽然从09年一月一日开始,有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并开始实施,具备条件的可以生第二胎。但还是有地区.身份地位的限制的。条例规定违规生育子女的公民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否则小孩就没有户口,就没有办法正常上学。其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按省级(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主要参考的是当地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
中国一直提倡提高妇女地位,要男女平等。但计划生育间接,直接的扼杀了大量女婴,导致中国人口男女比例的失调。
20多年来,中国少生了2亿多人。计划生育是中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并列入了宪法。计划生育政策不改,人民生育就没有自由。人民的传统观念不变,注定与中国政府的矛盾不减。一个生存没有保障,生存的权利只给有钱人的社会,它会是公平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是以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为基本分类标准来决定,什么样的中国公民有权生第二胎。这是一种歧视,也是对人权的侵犯。
所以想要民主就必须更改计划生育法,想要推行现在的计划生育法,就必然不民主。中国计划生育法绝对不是一个民主社会可以存在并发展的法规。
1/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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