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院长曾在全国法官大会内部讲话中说到,司法工作要做到三个至上,就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法官要忠于和服从党的统一领导,重大案件的判决要向党的政法委请示,不能擅自做出决定。这些讲话与中共官方在公共场合下的表述完全不同。
中共一贯对外鼓吹依法治国司法独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一切政党组织机关单位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法院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干涉。
所以这些内部讲话则清楚表明,中国还是一党独裁的极权国家,党的利益高于人民利益,党的政策高于国家宪法,中国的司法必须服从党的领导,由党委决定法院案件判决,司法独立只是一句空话,中共的依法治国根本就是骗人的谎言。
中国民主党党员:陈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