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部官网12月29号发表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 并声称这项规定12月7号已经由中共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9年2月1号将开始施行。新规中的第14条和15条规定:警察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警察个人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不会受到停职、禁闭、免职、降职、辞退等处分。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这是非常邪恶的,它实际上就是,说白一点吧,放开这个警察,放手去干,怎么执法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那么这个实际上让这个警察这些人进一步充当中共专制政权的一个打手。老百姓只能服服贴贴的,否则的话,你们出现的任何问题,老百姓活该。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西方民主国家,所有的政府机构受选民的监督,是真正的法治社会。所以在这样的国家里,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本身不具有任何政治因素,他们没有侵害人民利益的动机,在社会上以中立的姿态存在。但由于中共是独裁统治,警察的存在意义不同,完全不受人民和舆论的制约。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专制国家所有的政府行为,它唯一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政权的垄断,所以这一个党组成了一个政府,政府得听这个党的,政府所有的工作人员, 特别是警察的力量,它就很显然为了维护专制政权,维护独裁统治的一个根本的工具。”
我认同赖建平的观点。事实上,中共警察暴力执法的现象极其普遍。如:2016年的雷洋案。2017年上海警察绊摔抱娃女子事件.
中国民主党党员:陈元钗